鹽霧試驗程序的具體試驗步驟如下:
1、調節(jié)鹽霧試驗箱溫度為35℃,并在噴霧前將試樣保持在這種條件至少2h。
2、噴鹽霧24h或有關文件規(guī)定的時間。在整個噴霧期間,鹽霧沉降率和沉降溶液的pH值至少每隔24h測量一次,保證鹽溶液的沉降率為(l~3)mL/(80cm2.h)。
3、武漢鹽霧試驗箱在標準大氣條件溫度(15℃~35℃)和相對濕度不高于50%的條件下干燥試樣24h或有關文件規(guī)定的時間。在干燥期間,不能改變試樣的技術狀態(tài)或對其機械狀態(tài)進行調節(jié)。
4、干燥階段結束時,除另有規(guī)定外,應將試樣重置于鹽霧試驗箱內并重復步驟2和步驟3至少一次。
5、進行物理和電氣性能檢測,記錄試驗結果。若對此后的腐蝕檢查有幫助,則可以在標準大氣條件下用流動水輕柔沖洗試樣,然后再進行檢測并記錄試驗結果。
6、按有關文件規(guī)定對試樣進行目視檢查,并記錄檢查結果